致家长:长假防溺水警示
9月,湖南省教育厅下达了《致全省中小学生(幼儿)家长的一封信》,要求通知全体中小学生(幼儿),国庆长假期间,务必防范儿童溺水!
致全省中小学生(幼儿)家长的—封信
尊敬的中小学生(幼儿)家长朋友:
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(幼儿)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
希望广大家长在国庆长假期间做到以下三点:一是务必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,教育孩子注意水边隐藏的安全隐患,不到江、河、山塘、水库等水域戏水(包括摸螺丝、抓鱼、玩耍等),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;二是重点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下水施救或手拉手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,严防更大的悲剧发生;三是要增强安全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特别是加强放学后、周末、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监管。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盲目下水施救。
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。
湖南省教育厅
2017年9月
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
1.下午放学后;
2.双休日;
3.节假日;
4.暑假期间。
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
1.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
2.孩子擅自下河玩水;
3.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家长做到“四知道”
知去向;
知同伴;
知归时;
知内容。
学生做到“六不准”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6.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长假将至,亲爱的家长们,我校全体老师提醒大家,注意防范溺水风险。
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,孩子们是家庭的未来、国家的未来!绝大部分的意外溺水都是可以预防的,莫让一时的疏忽,导致终生的遗憾!
也希望您能随时留意一下,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,私自在池塘、河边、水库等地方游泳、戏水、玩耍,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!